【住建动态】副市长史红宇督导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_百度...
月6日上午,副市长史红宇带队督导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实地调研多个重点项目并提出具体要求。
济南住建局:强化建筑工地和房地产开发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壹〗、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连续发布通知 ,针对建筑工地和房地产开发及房地产中介企业,提出了一系列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 全面摸排与严格管控 各区县住建部门和市区县两级监督机构需及时掌握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督促房屋建筑施工项目对所有人员进行全面摸排统计 。
〖贰〗、多地响应:该事件促使全国多地迅速采取行动 ,所有工地进入紧急防控模式,要求暂缓新进人员,以加强疫情防控。具体措施:济南住建局:工地实行封闭管理 ,新工人需提供核酸阴性证明并进行行程码查验;启用“建设工程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要求全员下载并每天上报健康状况,进行场所码扫描。
〖叁〗 、在具体操作上 ,如德州住建局通知中提到,工地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阴性证明,每天进行体温检测 ,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外来人员减少接触,非必要情况下不使用临时劳务 。工地现场全面实行封闭式管理,实施场所码验证和实名制 ,确保疫情不被扩散。
〖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提出多项举措,通过防反弹 、优服务、稳投资、扩内需 、强韧性、提品质等策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
〖伍〗、提高站位 ,强化领导,实现疫情防控全覆盖 迅速响应部署:住建局党组第一时间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召开疫情防控专题部署会议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下设综合协调 、宣传报道、建筑工地、市政公用事业等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陆〗 、具体地区措施:如济南、江苏等地住建部门还根据当地疫情情况 ,制定了更为具体的防控措施,如济南要求涉疫项目严格执行封闭式作业,加强核酸检测和个人健康监测;江苏加强援建人员的返程防疫管控等。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实施 ,保护所有员工和周边社区的安全 。

住建厅: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
江苏省住建厅发布通知,明确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不再计列,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及拟建工程不再纳入该费用,此前实际发生费用可按实结算。
江苏省住建厅发布通知 ,决定自2023年1月8日起,在建及拟建建设工程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2023年1月8日至通知发布前实际发生的费用可按实结算。
江苏省住建厅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关于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的通知》 ,决定停止实施此前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指导文件,并明确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及拟建建设工程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 。
江苏省住建厅于4月11日正式发布《关于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的通知》,决定停止实施此前发布的两份关于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的文件 ,并明确在建及拟建建设工程在特定日期后的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费用。
调整后,在“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费”中明确不再计列“疫情防控措施费”,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次调整意味着山东省内所有建设工程在费用计算时 ,需剔除原包含的疫情防控专项费用。
建设单位责任:需牵头组织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协调防疫物资采购、核酸检测安排等,并确保防疫费用纳入工程造价 ,不得要求务工人员自行承担 。施工单位义务:需配合建设单位落实防疫措施,规范使用防疫资金,确保专款专用,避免挪用或虚报费用。
取消!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不再计列
江苏省住建厅发布通知 ,明确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不再计列,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及拟建工程不再纳入该费用,此前实际发生费用可按实结算。
江苏省住建厅发布通知 ,决定自2023年1月8日起,在建及拟建建设工程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2023年1月8日至通知发布前实际发生的费用可按实结算 。
江苏省住建厅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关于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的通知》 ,决定停止实施此前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指导文件,并明确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及拟建建设工程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
不再计列费用的范围:我省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其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拟建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中 ,同样不再计列该费用 。
最新版《房屋市政工程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印发!
月8日,江苏省住建厅印发了新版《房屋市政工程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主要内容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每天上下班必须测量一次体温 ,做好“日报告、零报告 ”。注意个人卫生,正确佩戴口罩,严禁不佩戴口罩上班。
江苏省住建厅发布通知,决定自2023年1月8日起 ,在建及拟建建设工程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2023年1月8日至通知发布前实际发生的费用可按实结算 。
政策背景:近期疫情来势汹汹,多个工地出现确诊病例 ,项目施工现场人员密集 、流动性大,管控难度较大,疫情防控容不得半点松懈和麻痹大意。在此背景下 ,住建部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提出相关举措。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最新指引要求建筑工地作业岗位人员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需及时更换 。
防控费用组成 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由两部分组成: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费和新冠疫情防控增加费。
住建局发文:进入建设工地将不再查健康码与核酸?
是的 ,根据成都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全市住建行业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进入建筑工地不再查验健康码与核酸,同时取消了“一扫四查”、常态化核酸检测 、“落地检”及“入川即检 ”等要求 ,仅需按防疫要求进行抗原检测。
根据东莞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东建工专〔2022〕14号)》,以下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工地:配送、快递、外卖等人员工地应在进出口附近设立物资交接区,安排专人交接派送,对于可进行喷洒消毒的物件 ,应进行消毒后派送,尽量减少与外来人员的接触。
各区县住建部门和市区县两级监督机构需及时掌握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督促房屋建筑施工项目对所有人员进行全面摸排统计 。通过国家政务服务中心“同行密接人员自查”小程序 、“健康码”等方式 ,全面摸排人员行程,重点排查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并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备 ,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等措施。
成都:6月16日,成都市住建局发文强调,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是项目新冠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 ,项目相关单位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制度,设置疫情防控管理员,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对复工复产新进工地人员进行认真排查 ,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亮健康码等各项防控措施,严格实行“亮码通行 ” 。
随后,山东省卫健委宣布多项调整:居民购买“四类药品”不再查验核酸证明;取消交通场站“落地检”要求,保留“愿检尽检 ”服务;居民进入公园、景区 、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 ,不再查验健康码和核酸证明。这一调整被解读为“实质性废除健康码”,但需明确其背景是优化防疫措施,而非完全放弃防控。
政策层面需持续发力 ,通过减税降费、稳岗补贴等措施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同时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如物流网络、数字支付),为长期增长奠定基础 。总结:取消查验核酸和健康码是经济回归常态的关键一步 ,其影响从直接刺激消费 、拉动行业回暖,到间接改善就业、优化经济结构,形成多层次复苏效应。